发布时间:2025-10-15 18:08:43    次浏览
市民李先生家中经济条件不错,拥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最近考虑到孩子上学,他又看中了一套学区房,于是想把正在出租的住房卖掉。李先生准备售出的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不满足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需要缴纳一笔个人所得税。“营改增”以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李先生无法确定,于是他向税务人员请教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告诉李先生: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应当计入财产原值。不仅如此,计征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不过,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个人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也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如果李先生转让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就不能在计算转让所得时进行扣除,只能扣除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